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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蘇蕙芳 - 輔導室公告 | 2020-03-26 | 點閱數: 282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08 年 12 月 20 日移署移字第 1080144315 號、及 109 年 2 月 12 日移署移字第 1090021698 號(諒達)及 109 年 3 月 20 日移署移字第 1090036116 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並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各類技術士技能檢定,培養一技之長,穩健家庭生活,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報名時間自 109 年 2 月 25 日起至同年 3 月 27 日止,報名方式如下:
(一)申請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與清寒學生助學金者,需由「目前就讀之學校」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同時並郵寄自系統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與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 100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另前揭學校如為「首次」申請,則需先以「1080144315」公文文號於本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始得登入申請,餘則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系統申請。
(二)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需由「申請者」依限自行於本系統完成線上申報,同時並郵寄自系統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與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 100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另申請者如為「首次」申請,則需先於本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始得登入申請,餘則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系統申請。
四、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依前列時間完成報名程序,如尚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 9 點至 12 點,下午 1 點 30 分至 5 點 30 分,洽詢內政部移民署下列專案人員及系統廠商:
(一)報名作業諮詢專線:( 02 ) 23889393 分機 2604 、 2605 、 2606 、 2548 、 2549 及 2579 。
(二)系統操作服務專線:( 04 ) 23265200 分機 270 、 553 。 554 及 560 。
五、隨函檢附「108 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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