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南市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運動輔具借用及申請實施計畫」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支持服務辦法辦理。
二、為落實本市學校(園)提供之適應體育服務,進行合理調整或提供專為設計之課程,必要時應提供運動輔具,以協助殊教育學生及幼兒參與體育活動。爰訂定旨揭實施計畫,規範本市運動輔具借用、申請、歸還管道、時間及方式。
三、旨揭計畫電子檔請至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址為: https ://serc.tn.edu.tw/)點選下載,路徑為首頁/文件申請/學習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