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4 年 7 月 17 日府人考字第 1141017731 號函辦理。
二、因應本次丹娜絲颱風造成重大災損,考量受災區多有高齡獨居者,其子女因長年離鄉工作無法即時協助親屬善後處理,為利公教員工實際照護需求以加速災後重建,公教員工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如有本辦法第 13 條規定所定情事,請依規定本於權責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三、檢附行政院人事總處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