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 (教師差假所遺課務需求連續期間在三個月以上)
二、代理職缺:1.導師 2 名(合理員額缺 2 名)
2.美勞科任(懸缺 1 名)
3.體育科任 1 名(懸缺 1 名) ,原則以體育科授課為主,惟受聘教師仍需視學校需求調配授課領域及節數)。
三、錄取名額: 1.導師-正取 2 名,備取 2 名
2.美勞科任-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3.體育科任-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四、聘期: 114/08/1 至 115/07/31 。(全年聘期,非全年聘期者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七、詳細內容請見附件簡章或電洽 06-7952005#701 教務處蘇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