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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吳家綺 - 學務處公告 | 2023-04-28 | 點閱數: 34

主旨:近日報載本市學生宿舍火災,為確保學生住宿環境安全,請貴校加強推廣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簡稱住警器)重要性及宣導防火常識及避難逃生要領,請查照。
說明:
一、住警器能偵知火災及發出警報聲響的功能,輔助民眾第一時間發現火災,並立即採取逃生行動,提升保護全家人及自身的生命安全機會。
二、近日報載本市學生宿舍火災,請貴校落實下列事項:
(一)請利用集會或朝會時間,向師生宣導 5 樓以下未裝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應自行購置及設置住警器等相關知識及觀念。
(二)校門明顯處所顯示大型醒目標語或 LED 跑馬燈宣導,刊登字樣「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守護您的居家安全」等住警器宣導標語。
三、本案副知教育部臺南市第二聯絡處協助提醒本市國立及私立高中職學校有關裝設住警器相關事宜,可利用本文附件宣導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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