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28
:::
黃美霖 - 輔導室公告 | 2023-01-19 | 點閱數: 28

說明:

一、本案業於本局資訊中心 112 年 1 月 6 日編號 211830 公告諒達。

二、本案參加對象如下:

  (一)經本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各類資優學生。

  (二)本市各級學校具有學習潛能之學生。

  (三)由承辦學校依資優教育課程或活動性質,訂定錄取標準。

三、請安置有資賦優異學生之學校,務必將各年度資優教育方案之訊息轉達資優生,以避免影響學生學習權益。

四、檢附 112 年度本市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活動一覽表(內含報名時間等詳細資訊),各項活動時間請依各校實際辦理時間為主,建議於各校於校網公告簡章後再連繫學校報名事宜(各校公告簡章時間詳如一覽表所列)。

:::

網頁流量報表

今天: 653653653
昨天: 1049104910491049
本週: 4172417241724172
本月: 1798517985179851798517985
總計: 78051478051478051478051478051478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