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 年為「國際身心障礙者年」,聯合國大會更於1992 年10 月通過,宣告每年的12 月3 日為「國際身心障礙者日」。
為了保障身障者的基本人權,每年的12月3日為「國際身心障礙者日」(International Day of Disabled Persons),鼓勵社會大眾在這一天針對身障議題做討論、各國政府也應在這一天舉辦相關慶祝活動,宣導屬於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和措施。
而「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的長期目標則為:
確保身心障礙者完全參與社區生活。
提供身心障礙者公平均等的機會。
確保身心障礙者對於影響其生活的政策與措施,能充分表達意見。
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基本權利。
123國際身障日,一起努力創造無歧視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