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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姚佩元 - 教務處公告 | 2020-03-02 | 點閱數: 612

臺南市立佳里國民中學 109 學年度體育班招生簡章
一、依據: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及 109 年 2 月 5 日南市教體處競字第 1090073666A 號辦理。
二、目的:
(一)讓喜愛運動的選手能繼續運動。
(二)讓國小培訓之選手有銜接發揮潛能之環境。
(三)結合各項運動專長培訓優秀人才爭取更多榮譽。
(四)建立輔導優秀學生運動選手升學管道。
三、招生專長項目:
(一)足球 10 名 (只限男生)
(二)羽球 10 名 (男女不拘)
(三)田徑 10 名 (男女不拘)
本校各專長項目錄取名額如有缺額,其名額可互相流用。
四、招生班級:招收國中七年級 1 班。
五、報名資格:
(一)以設籍本市之公私立國民小學應屆畢業學生皆可。
(二)凡具備甄試項目專長之學生。(檢附參賽秩序冊影本核「與正本相符」章或學校教師推薦函)
六、簡章公告:簡章、報名表 (2/13 公告本校首頁 )逕向本校學務處體育組索取或由 逕向本校學務處體育組索取或由 逕向本校學務處體育組索取或由 本校網站( http://www.jl jh.tn.edu.tw/ jh.tn.edu.tw/ )自行下載。 )自行下載。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3 月 25 下午 14 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八、報名地點:佳里國中(以下簡稱本校)學務處體育組
(臺南市佳里區安南路 523 號)。
聯絡人及電話:王定中組長/吳谷峰、林家豪、王秋雁教練 (06)722-2244 轉 213 或 214 。
九、報名方式:填寫報名表逕向佳里國中體育組直接報名。(各校甄選時間相同, 每位考生只能參加一校報名)
十、報名程序:
(一)填寫報名表及准考證,並繳交設籍本市具居住事實之資料影印本(如報名資格)。
(二)將最近三個月內所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兩張,分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上(照片背面寫就讀學校及姓名)。
(三)繳交參賽秩序冊影本或學校教師推薦函。
(四) 領取准考證。
十一、甄試日期: 109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三)
(各校甄選時間相同,每位考生只能參加一校報名)
甄試時間:
14 : 00~14 : 20 報到
14 : 30~16 : 00 專長項目測驗 如考試人數過多,則延長考試時間。
十二、甄試地點:本校操場、體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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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測驗項目:
(一)專長項目:佔 100%
(二)國小佐證資料成績計分標準( 20%)
1. 量化計分表
備註:
成績證明競賽加分辦法如下名次


性質   全國性
第 1 名     20
第 2 名      18
第 3 名      16
第 4 名      14
第 5 名      12
第 6-8 名   10




性質   縣市性
第 1 名       9
第 2 名       7
第 3 名       6
第 4 名       5
第 5 名       3
第 6-8 名    2


2. 限就讀本市國小期間參加該甄選項目比賽成績選最優一次採計
3. 任何競賽成績需附影印本文件並核與正本符者,才予以採計。
十四、專長項目考試內容:
(一) 基本體能測驗( 50%):
1. 10 公尺折返測驗
2. 立定跳遠
3. 仰卧起坐
(二) 專項測驗( 50%):
1. 足球:盤球( 20%)、挑球( 20%)、分組比賽( 60%)。
2. 羽球:長球( 30%)、挑球( 30%)、對打( 40%)。
3. 田徑:擲部(壘球擲遠/鉛球)、徑賽(100 公尺)、 跳部(跳遠/跳高),考生擇一項目報考。
十五、錄取名額:總錄取人數正取 30 人,備取以各核定錄取種類人數的三分之一為限,總錄取人數未達 15 人之學校,不得成班。[本校各專長項目錄取名額如有缺額,其名額可互相流用。]
十六、放榜日期: 109 年 3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寄發成績通知。
十七、報到:
(一) 109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7 時止。,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二) 凡錄取之考生,請於當天攜帶持准考證、戶口名簿影印本及成績通 知單向本校學務處體育組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遺缺依備 取生成績高低依順序遞補至 109 年 4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7 時止。
十八、附則:體育班轉入、出辦法:
(一)各校原核定體育班如有缺額時,得於寒、暑假期間辦理轉入學生作業其考試 各校原核定體育班如有缺額時,得於寒、暑假期間辦理轉入學生作業其考試 各校原核定體育班如有缺額時,得於寒、暑假期間辦理轉入學生作業其考試 各校原核定體育班如有缺額時,得於寒、暑假期間辦理轉入學生作業其考試 各校原核定體育班如有缺額時,得於寒、暑假期間辦理轉入學生作業其考試 各校原核定體育班如有缺額時,得於寒、暑假期間辦理轉入學生作業其考試 各校原核定體育班如有缺額時,得於寒、暑假期間辦理轉入學生作業其考試 各校原核定體育班如有缺額時,得於寒、暑假期間辦理轉入學生作業其考試 方式同招生簡章規定 。
(二)無法適應該班級體制之學生經轉介輔導室輔導後陳報市府核定,依下列規定辦理:
1 、屬原學區之生,得轉出至校普通班惟需以 、屬原學區之生,得轉出至校普通班惟需以 、屬原學區之生,得轉出至校普通班惟需以 、屬原學區之生,得轉出至校普通班惟需以 、屬原學區之生,得轉出至校普通班惟需以 、屬原學區之生,得轉出至校普通班惟需以 、屬原學區之生,得轉出至校普通班惟需以 s 型或抽籤常態編班方式辦理。 型或抽籤常態編班方式辦理。
2 、非屬原學區者,則需轉回校普通班並以 s 型或抽籤常
態編班方式辦理。
十九、招生簡章經本校審議委員會審核後實施 ,若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招生情形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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